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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民持身份證、村委會證明通過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到縣農機主管部門報名申請購機。
2、縣農機局根據優選條件和農民樂意接受的方式確定購機者后,在軟件管理系統中錄入購機申請表并進行提交。同時做好公開公示工作。省局規定補貼額度在1000元以下的機型為免審機型,縣農機局提交后直接轉為待購買狀態,其他機型按系統要求進行市級和省級公示審核。
3、當申請變為待購買狀態后,縣農機局按要求打印三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議書”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議書附表”并與購機農民簽訂購機協議。縣農機局、購機農民和供貨方各一份備案。此外,縣農機局需打印一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蓋章后亦交購機農民。
4、購機農民需攜帶“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到經銷商處錄入相關信息,并進行購機。加蓋縣農機局公章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由經銷商負責保存。
5、農民購機后,經銷商錄入購機信息,包括:掃描發票,填寫**終銷售價等工作。錄入完畢后,經銷商需打印三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并在供貨情況處加蓋公章,要求農民進行確定購機簽字。其中,一份協議需提交所在縣農機局備案,另外兩份供貨方和農民各一份備案。
6、縣農機局收到經銷商提交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后,加蓋縣農機局公章備案。
7、縣農機局要做好與當地經銷商關于軟件管理系統運行情況的溝通,并督促各經銷商及時向相關縣農機局提交完整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
發表于 @ 2010年04月22日 22:34: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