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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開的2010年農機化形勢分析會上,農機化司宗司長針對北方某省提出的要搞數百個農機合作社時指出,建合作社要尊重農民的意愿,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而不是政府,不要搞成了形象工程。
非常佩服、贊賞宗司長這種看問題的眼光和為官的務實態度。誠然,目前的很多地方政府,擺錯了自身的位置,大包大攬,把本不該自己弄的事接過來,建政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終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廣大群眾并不滿意、不買賬,玷污了政府形象。教訓不可謂不深。
這兩年來,各類農機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簡直勢如破竹。據2009年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國各類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已經近20萬個,當年全國農機專業合作社總數將達到1.3萬個,一年內就新增5000個。在某地級市,各類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由2004年的363個發展到2009年的1125個、農機專業戶6.4萬個。速度之快,令人側目。
我們看到,農機合作組織在提高組織化程度、農機產業化經營水平、解放農村勞動力、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我們在歡慶農機合作組織獲得如此快速發展的同時,是否內心也該自問一下要把握好“度”:我國的農機合作組織數量是否越多越好、發展速度是否越快越好?從全局看,一個省、一個縣、一個鄉有多少個為宜?不同的區域是否都有發展合作社的必要或成立何種形式的合作社為宜?
我們知道,在制定農機補貼政策的時候,農業部農機化司對補貼機具種類和范圍、補貼標準、補貼對象都有一定的規定。從農民角度來說,希望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越寬越好,每個人都能獲得補貼才好。但從政府角度看,應該加強宏觀引導,按照推進農機化發展方式轉變,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的要求,突出重點和導向性,合理確定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同樣,我們在對推進農機合作組織發展規模和進程的時候,也要掌握“適度”這一原則。
國人向來具有從眾的思維定勢。很多先例已經給了我們經驗教訓,過猶不及。當一項事物發展到一定程度時,適當地調整一下步伐,進行冷靜地總結與思考,這對我們干好工作更加有利。鋼廠建多了,房地產太火了,發行債券太多了,都要進行政策調控。前些年,在農機補貼政策的刺激和某些人地方保護的思想主導下,不少農機企業掀起了一股大中拖建造的熱潮。但至今三四年過去了,真正成氣候的大中拖企業似乎并不可見,市場上規模化大中拖品牌企業還是那么幾家。對于企業來說,投資并沒有獲得對等的收益。
一些地方農機部門,不應把發展農機合作社作為自己的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而要從具體為農業發展、為農民增加收入的角度考慮,幫助扶持農機合作組織發展。有地方甚至人為給下級下達合作社發展數量的指標是不大可取的。要尊重農民的意愿,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切不可替代農民在成立、組建、發展農機合作社中的主體地位,模糊自身的角色定位。上級農機部門在考核下級農機部門的業績時,不要僅看其成立農機合作社的數量,更要看當地農機合作組織的發展質量和為當地農機化發展、農業發展所做出的貢獻。成立十個松散的短命的合作社,不如一個生命力強、不斷發展壯大的合作社。同時,要站在服務者的立場,在技術、知識、政策、信息咨詢、人才培訓等方面,為當地的農機合作組織提供更多的服務,幫助他們提高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水平,不斷增加合作社的服務實力,增加合作社的收益。
從管理部門的角度,農機部門要正確地引導農機合作組織的發展,使其真正發揮為農服務、為當地農機經濟發展的作用。在實施農機補貼政策過程中,要按照農機化司的精神,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給予適度傾斜,而不是無節制地加以照顧。要激勵農機合作組織不斷提高自身造血能力,促進農機合作組織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若對某一農機合作社或農機大戶輸血過多,會造成其對政策依賴感強,進取心不足,違反市場競爭機制。同時,還要謹防某些人鉆政策的空子而享受到更多的福利,要加強對合作社購買機器的跟蹤調查,以避免有人倒賣貼補機具、過多的機具造成閑置或損耗加快等現象。不然,一方面造成國家補貼資金使用的不經濟,另一方面造成非普惠形勢下未獲得補貼的農民的心理失衡,有違上級促進農機化又好又快發展的初衷。文/朱禮好
發表于 @ 2010年12月01日 16:51: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