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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結算2012年第一批農機補貼資金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2年度第一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的通知
皖農機計財〔2012〕119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安徽省2012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皖農機計財〔2012〕10號)要求,經研究決定,5月21日至24日進行2012年度第一次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農機生產企業的工作
(一)5月14日前完成“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內企業賬戶信息的填寫工作,省外企業需在開戶銀行前注明省份,如:(浙江省)中國銀行臨海市支行。
(二)5月17日前完成“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的申請結算工作,并準備結算申請材料。
結算申請材料包括:
1、《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
2、《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明細表》(附件2);
3、《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確認單》(附件5);
4、由“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和《經銷企業供貨表》;
5、購機發票復印件(按A4紙復印后并加蓋生產企業專用章,必須符合皖農機計財〔2012〕50號文要求)。
結算申請材料必須電腦打印,手工填寫無效。
(三)為方便審核,申請材料務必按申請明細表中名單順序排列《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和《經銷企業供貨表》。
(四)各農機生產企業應主動同縣級農機部門進行補貼機具的對接核實工作,確保企業結算申報數據同縣級農機部門上報數據完全一致,并由縣級農機部門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明細表》上蓋章確認,否則不予結算。
(五)各農機生產企業應于5月21日下午14∶30至5月24日上午11∶30,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合肥市廬江路111號,電話0551-2280255)現場辦理結算手續,請嚴格按照以下安排前來辦理:
21-22日:動力機械、耕整地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23日:收獲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
24日:其他各大類機械
(注:如某企業產品涵蓋多個大類,可在允許辦理其中某一大類的當日完成所有大類的結算手續)
二、縣(市、區)農機局的工作
(一)加快實施進度,督促生產企業及時完成信息錄入、結算資料準備、網上申請結算等工作。按照《安徽省2012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應于6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批中央補貼資金的90%以上,無法完成的地區應于5月21日前書面報告省局進行調整,否則將影響本地區第二批中央補貼資金的分配。
(二)對本地區補貼機具進行全面核實。各地應于5月17日前完成“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的縣級核實工作(未核實機具不得上報結算)。
(三)積極與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開展補貼機具的對接核實工作,核實確認后在生產企業提供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明細表》上加蓋縣級農機部門公章。
(四)將《農機購置專項補貼機具核實匯總表》、《農機購置專項補貼機具核實明細表》(原件一式二份,見附件3、4)加蓋縣級農機部門公章,其中匯總表還需縣級財政部門蓋章,于5月17日前上報市農機局,同時做好入戶核查資料的存檔工作。
三、市農機局的工作
(一)督促各縣(市、區)農機局加快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實施進度,做好補貼機具核實等工作。
(二)按要求認真審核各縣(市、區)農機局上報的《農機購置專項補貼機具核實匯總表》,審核通過后加蓋市農機局公章(一式二份),帶至審核現場。
(三)各市審核人員為2人,由市局具體確定,審核人員必須熟悉購機補貼政策,責任心強,應于5月21日12:00前到合肥市新世紀商務酒店報到。請于5月11日前將審核人員回執(附件6)以郵件方式反饋至省局購機辦。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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