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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農機局關于喀什天和農機公司違規案件的通報
關于喀什天和農機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案件的通報
新農機辦字〔2013〕2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地(州)市農機局:
自治區農機市場監管互查工作組在喀什地區開展農機市場執法檢查時,發現喀什天和農機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唐縣騰飛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2BF—12+2、2BX—14+2兩種型號谷物播種機涉嫌違規。經立案調查,證實唐縣騰飛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并進入2012年國家和自治區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是2BXF—12、2BFX—14、2BX—14三種型號播種機,喀什天和農機有限責任公司將其生產的2BF—12+2、2BX—14+2兩種型號播種機當作已進入支持推廣目錄的2BXF—12、2BX—14兩種型號的補貼產品進行銷售,其行為是將未進入目錄的產品當作已進入目錄的補貼產品進行銷售,嚴重違反了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違反了農業部和自治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經營行為的相關規定,擾亂了農機市場經濟秩序。
為嚴厲打擊農機購置補貼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責令喀什天和農機有限責任公司限期整改,將已銷售的87臺播種機逐臺退賠,并一律不得享受補貼。
鑒于喀什天和農機有限責任公司已全部整改到位,特在全區進行通報。同時,要求喀什地區農機局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堅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的再次發生。
請各級農機部門接此通知后,及時向轄區購置補貼農機生產及銷售企業通報,并宣傳相關政策法規,要求農機企業引以為戒,遵紀守法經營。同時,各級農機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市場監管,一經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絕不姑息,依法維護農機市場經濟秩序,切實保障農民權益。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ongbu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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