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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取消油菜籽收獲機省級補貼的通知
關于取消福建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油菜籽收獲機省級補貼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4]56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總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今年以來,為推動油菜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的提升,我省對油菜籽收獲機實施了省級補貼(含省級累加補貼和省級二次累加補貼)。由于油菜籽收獲機和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互通性較大,據群眾和基層農機部門反映,近期部分非油菜種植區域油菜籽收獲機購買出現異常增長現象。鑒于今年油菜籽收獲季節已結束,為保證購機補貼政策公平、公正實施,防止給國家補貼資金造成損失,經我省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現決定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取消福建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油菜籽收獲機省級補貼,請各地遵照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為保障農戶權益,對已提機且經銷商開據發票的油菜籽收獲機按原補貼標準執行;對未提機或經銷商未開據發票的,農機部門可根據轄區內油菜種植面積情況對購機戶進行指導,對購買大喂入量或與實際生產不相符的情況要慎重處理,無合理需求可不予核實機具;新申請的機具按取消省級補貼后的補貼標準執行。
二、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要嚴格自律,規范生產和經營行為,不得鼓動和唆使農戶購買油菜籽收獲機用于水稻收獲,對農戶申請退貨的要及時辦理退貨手續。對出現違規的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油菜籽收獲機銷售情況的跟蹤調查。要根據閩農機管[2014]45號“關于加強對享受省級二次累加特定補貼對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特定補貼對象的監督管理。如發現存在違規行為,應及時上報省局。對發現套補、騙補或造成國家補貼資金損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司法機關報案。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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