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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繼續做好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關于繼續做好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黔農辦發〔2014〕401號
各市(州)農委(農機中心)、貴安新區農水局,縣(市、區、特區)農業(農牧、農機)局,有關農機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及經銷商:
根據目前全省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進度情況,結合各地春耕備耕購機需求,我委決定延長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期限。進入2015年后,有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縣可按照2014年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及其他規定繼續實施補貼政策,補貼實施截止日期為2015年補貼系統管理軟件系統啟動之日。
繼續實施2014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期間,各地必須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嚴格遵守補貼實施流程規定,強化監督管理,嚴防經銷商亂收費,務必做到規范、有序、高效、廉潔實施。實施結束后,各地務必及時通過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導出補貼實施數據信息,規范存檔。
2014年12月2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q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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