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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做好跨年度農機購置補貼銜接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跨年度農機購置補貼銜接工作的通知
閩農機函〔2015〕168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站),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2015-2017年福建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即將出臺。為了做好2014-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銜接工作,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將在《實施意見》正式公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購機補貼申請。《實施意見》公布之后購買農機具的,按新政策執行。
二、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抓緊開展補貼資金結算工作,與財政部門合作,做好2014年度補貼資金的確認和結轉。按照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應及時將年度補貼的農戶信息等在信息公開專欄公布。
三、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要積極謀劃2015年購機補貼工作,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待《實施意見》出臺后,盡快形成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并啟動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設區市農機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各項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福建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5年2月28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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