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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恢復寧波江北喜型果蔬烘干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閩農機管〔2016〕19號
各市、縣(區)農機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2016年1月7日,我處印發《關于暫停寧波江北喜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DH-1果蔬烘干機補貼資格的通知》(閩農機函[2016]3號),在全省范圍內暫停寧波江北喜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喜達公司)生產的DH-1型果蔬烘干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要求有銷售該款產品的縣級農機部門對其銷售情況進行抽查核實。
在收到相關縣級農機部門調查核實報告后,我處正式約談喜達公司。喜達公司態度較為誠懇,承認在生產銷售DH-1型果蔬烘干機過程中,未及時主動報告補貼比例相對偏高問題。暫停補貼期間,按要求提供了相關材料,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規定,保證不再發生此類違規行為。根據調查和約談情況以及企業提供的佐證材料,尚未發現喜達公司存在其他違規問題。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5]6號)、《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監測和問題處理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5〕44號)及省農業廳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紀要(2016年32號)有關精神,經處務會議研究,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在暫停補貼期間,喜達公司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DH-1型果蔬烘干機,一律不得享受補貼;
二、在本省范圍內,恢復喜達公司DH-1型果蔬烘干機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三、對暫停之前,已經錄入2015年系統的DH-1型果蔬烘干機產品,按暫停前的補貼額給予補貼;
四、喜達公司生產的RF-500型蒸汽式催芽機(已通過歸檔公示)列入2015-2017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2016年第三批),其生產的DH-1型熱風式多用途烘干機因重復歸檔,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刪除。
各生產企業要吸取教訓,以此為鑒,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參與補貼政策的主體責任和義務,積極維護良好的農機購置補貼市場環境。
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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