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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關于進一步做好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省級獎補工作的通知
湘農機產發(fā)〔2017〕13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農機局,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為確保先進適用農機產品省級獎補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批責任。強調“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夯實責任,嚴把審批程序,對單個申請者(個人或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申請多臺套大型自動化育秧設備、遙控飛行植保機、水稻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機的,購機者須單獨呈交申請報告,市縣要嚴格審查其實用性和必要性。
二、嚴格報批程序。按以下權限和程序審批:
1、縣級審批。個人申請補貼同一品目機具2臺(含2臺)以上、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申請補貼同一品目機具5臺(含5臺)以上,但不超過10臺(含10臺)的,由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審批。
2、市級審批。單個申請者申請補貼同一品目機具10臺以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報市州農機局審批。
3、公示信息。申請審批文件要在縣級農機化信息網進行公示,審批信息錄入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三、強化銷售監(jiān)測。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要加強對省級獎補先進適用機具銷售市場監(jiān)測,發(fā)現整檔產品補貼額超過市場平均銷售價40%或單個產品補貼額超過市場平均銷售價60%的,縣局應立即暫停補貼受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市農機局。
四、抓實補貼監(jiān)管。市州農機局要密切關注轄區(qū)內單人申請多臺套機具補貼等異常情形,組織實地督查,確認審批程序到位。各縣市區(qū)農機局要在申請人購機3個月后對獎補機具實地逐臺復核,確認機具購買真實、參數準確、符合條件、投入使用后,方可結算。
2017年2月22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nn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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